论文、短文及工程应用、专题综述及述评
(1)《水利水运工程学报》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文字精炼、数据可靠,并严守国家机密.稿件文责由第一作者自负.来稿时请说明不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
(2)《水利水运工程学报》来稿一式两份(可有一复印件).来稿可以是稿纸手抄稿,亦可是计算机打印稿(请用A4纸、宽间距打印),必要时可寄软盘(注明所用排版软件)。
(3)《水利水运工程学报》来稿内容应包括: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作者、工作单位(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及邮政编码);中文摘要(300个字以内);关键词(3~8个);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含英文题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工作单位的准确英译、关键词)。
(4)文稿尚需著录作者个人信息:性别、出生年、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主要研究(工作)方向;论文资助信息:基金的正式名称、项目编号。
(5)必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文中插图和表格分别按自然顺序编号,需随文出现.图面必须清晰,写清图名(应附有图名英译);表格使用三线表,写清表名(应附有表名英译)。
(7)参考文献限于作者亲自阅读、文中明确引用、公开发表或有案可查者.参考文献的标注需采用“顺序编码”标注制,并在文后按引用顺序列入参考文献表中。
(8)为便于联系,请附主要作者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和E-mail等。
(9)稿件请勿一稿多投.稿件选用与否一般在3~6个月内予以初步答复.之后,如没有信息通知作者,则可自行处理.作者请自留底稿,恕不退回稿件.在发出稿件录用通知和将审稿意见交作者修改、定稿的3个月时起,作者仍未寄回修改清稿或不交寄版面费,即视为自动撤稿。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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