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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浅析乡村振兴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影响

摘要: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当前经济模式转变和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化的影响下逐渐走向衰退。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下政府主导的“资本下乡”和“农民上楼”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产生了进一步的剥夺,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文化的消融,甚至走向“城市振兴”的歧路,需要在今后的政策实施中予以纠正。

关键词:乡村振兴;公共文化空间;农村土地

作者简介:陈思雨;扬州大学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方面带来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也给乡村社会治理带来了难题。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和市场化、全球化对处于的弱势乡村进一步裹挟,导致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弱化。

一、农村公共文化空间

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漫长岁月里,乡土社会生发出了独特的文化空间,成为农村居民进行公共文化生活的载体。学界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分类有很多,学者陈波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日常文化生活为主的公共文化空间,如集市茶馆、房前屋后等与农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和场景;第二类是以传统文化活动为主的公共文化空间,如宗庙、祠堂等宗族祭祀场所等;第三类是以政府文化福利为主的公共文化空间,主要包括政府提供的以“三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下乡”文艺演出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各种文化惠民福利设施。[1]

笔者参考陈波的分类方法再结合不同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生产空间,例如房前屋后等种植区域。理论上房前屋后的空间是一种公共空间,并没有在土地方面规定“所有者”,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是村民进行生产的私人空间,这类在公共区域被人为划分出来的私人空间实际上保证了村民与邻居之间的适当距离,并且这样的冠之以“生产”名义的空间并不会使人觉得疏远,相反,邻里之间形成一种即亲密又隔离的关系。第二类是休闲空间,可以是上述的集市茶馆,也可以是类似“三馆一站”和“文化下乡”的政府文化福利,这类空间的主要作用就是在于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第三类是教化空间,宗族祭祀等活动的开展具有一定的严肃性,是敬祖爱长、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的价值传承。

但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乡村经济模式的转变弱化了传统家族宗族的影响;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又使乡村民间信仰走向衰落,[2]缺失了具有教化功能的公共文化空间的农村逐渐被宗教势力、封建势力等蚕食,还出现了严重的道德滑坡问题。

二、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的前期建设

为了应对严峻的乡村文化问题,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文化活动。20世纪90年代,为解决乡村文化短板突出的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三下乡”活动,广泛普及科技、文化和卫生知识;21世纪,我国提出建设“乡风文明”新农村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乡贤文化和乡村文明建设,重视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等。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往往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作为一种福利式的行政性建设,进行简单化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等同于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由此各地兴建了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备设施;另一个则是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等同于文化活动的提供,例如各种文艺汇演、电影等的“文化下乡”活动。在这种简单化理解的影响下各地往往把公共文化设施数量的多少和文化活动的数量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标准,忽视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效果。

三、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公共文化空间

十九大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理论上,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尤其是文化振兴的要求对于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良好的靶向促进作用。但在实际过程中,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却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进行了进一步的剥夺,主要是由于当前乡村振兴的模式和发展道路决定的。目前乡村振兴的实施主要是围绕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来进行的,通过渐进性实验和示范性试点来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大多经历了以下几个步骤:土地流转、空间布局和产业植入。

(一)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一种地方政府的经营性行为。在乡镇财政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土地流转可以缓解财政紧张的压力并对后续乡土建设工作进行经济支持。在实际情况中,土地流转往往与“资本下乡”相互联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各地“城乡统筹”建设的推进,政府财政资金大规模“反哺”农村,城市工商企业资本也大量涌向农村,进行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并从事农业经营。[3]

在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中,往往会按照土地的用途对土地由此进行综合治理,为了节约土地的利用率推动“农民上楼”,农民的居住结构由原先的一楼一户、多楼一户变为一楼多户。这种“城镇化”集约型的居住方式进一步削减了乡村的公共文化空间,首当其冲的是房前屋后的小型生产空间。最后是休闲空间,以往村民尤其是老人常常聚在一处谈天说地,但“上楼”对老年人的行动产生了制约,由此也对休闲空间造成一定的约束。并且原先作为休闲空间的集市等早已丧失了文化意义,只是一个交易的场所,与城市里的大型商超没有区别。于是乡村的公共文化生活愈发趋近“城市化”。

(二)空间布局。为了更好的实现对农村的建设,当地政府往往都会对土地整理和土地流转后的空间进行更加合理和更加高效的布局安排。尤其是旅游乡村的开发和开放,使得当地的乡村格局甚至是附近的乡村格局都被迅速整合。

在空间划分上,一个旅游乡村为了村庄的美观,一般会人为区分出村民居住区和游客旅游区的两种区域,并且普通村民的居住区都是“躲”在后面的,以免影响游客的体验,直接在空间布局上对村民进行了压迫。而事实上,旅游乡村的建设往往都牺牲了农村的公共文化空间。传统的教化空间成为游客参观的场所,以往的休闲空间也被游客占据。私人的生产空间也为了应和旅游村庄的建设而种起了观赏性植物,而村民龟缩一角继续进行“楼上生活”。

(三)产业植入。为了乡村经济的复兴,乡村振兴鼓励各大“资本”对乡村进行产业植入,以为乡村提供内生发展的动力。目前乡村振兴早已实现了一二三产业的植入,有些地区甚至实现了一二三产业的联合互动发展。

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第三产业的植入,尤其是文化产业的植入。有学者指出在乡村大力发展文旅融合,“实际上意味着旅游经济对于文化的一次历史性的大规模征用”。于是,那些节庆活动甚至是普通的娱乐活动都“包装”成热闹的表演,早已丧失其中的内涵和韵味。

四、结语

当前乡村振兴的实施大多是一种借助甚至依靠工商资本“经营村庄”的行为。以土地流转为前提的乡村振兴模式使得农民几乎与乡村隔离。并且当前“经营城市”和“经营村庄”都是地方政府以土地要素为核心推动经济发展的行为模式,“经营村庄”的行为是“经营城市”模式向更广袤农村的延伸。[3]由此乡村振兴的直接结果是推动了乡村土地的振兴。

参考文献:

[1]陈波:《公共文化空间弱化:乡村文化振兴的“软肋”》,《人民论坛》,2018年7月。

[2]何建华:《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伦理学研究》,2018年第4期。

[3]焦长权、周飞舟:《“资本下乡”与村庄的再造》,《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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