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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水利

海河水利

国家级期刊

主管单位:国家水利部
主办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国际刊号:1004-7328
国内刊号:12-1064/TV
审稿时间:1-3个月
复合影响因子:0.091
创刊:1982
类别:水利期刊
周期:双月刊
语言:中文
发行:天津
综合影响因子:0.132
曾用名:
出版社:行政事业单位类
邮编:300170
主编:李红有
邮发: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 维普收录, 万方收录,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期刊荣誉:
中科双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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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文章内需注明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学历、 研究方向、单位和单位所在地邮编以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审稿
 
海河水利期刊栏目
海河水利主要栏目

专家论坛、水资源、防洪减灾、城市水利、技术与应用、水利经济、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与管理

海河水利杂志社简介
海河水利杂志简介

1、《海河水利》文稿务求论点鲜明,论据可靠,文字简练,数字准确,引用材料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所有文稿均请附英文题名,3~8个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摘要(200~300个字),所有作者的单位名称、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第一作者单位的英文名称,第一作者的性别、出生年、职称和职务(中英文)。

2、《海河水利》文稿要求打印在A4纸上,亦可用复印件或抄写在16开单面方格纸上,字迹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稿请用白纸单面墨绘,照片用光面图纸印出,要求图面清晰、层次分明,不得出现折叠和划痕现象。请在投稿时附寄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3、《海河水利》本刊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所有来稿均请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撰写。文中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中一一列出。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时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作方括号标注。文献诸项应按下列顺序书写:期刊:作者.文题[J].刊名,年份,卷(期):页;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年份.页.

5、来稿如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设立的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请务必注明基金或课题名称及编号。

来稿不符合本稿约要求者,先退请作者按本稿约的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合格后再送审。

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录取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辑部最后审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必要时可以进行内容修改。作者若不允许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内容修改,或不同意其他报刊转载、摘编,请在来稿时声明。

海河水利杂志社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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