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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病理学》来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要求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规范。论著、综述等一般不超过4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短文不超过1200字(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
2.《中华病理学》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
3.《中华病理学》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500字以下5元,1500字以上10元),中华医学会会员免交(需附会员证复印件)。
4.来稿要求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稿,另1份可为复印件,但照片不能用复印件,必须提供2份原始照片。文字应双倍行距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请自留底稿。
5.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最高学历及工作单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正文字数(不包括摘要、表、图和参考文献)、表数和图数。
6.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资助项目(102-10-02-03)”,并请附基金证书复印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7.本刊设有“快审通道”,提供快速同行审稿。作者如果希望来稿进入“快审通道”,请附关于创新性的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据,或附二位本刊编委的推荐信。
8.作者在接到本刊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详见本期第52页《关于一稿两投和一稿两用问题处理的声明》)。
9.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对退修的文稿,要求作者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软盘,将文件名标注在软盘上,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或利用本刊电子信箱传送修改稿。修改稿首页须注明稿件编号。修改稿逾2个月不返回本编辑部者,视作自动撤稿。
10.来稿决定刊用后,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除以纸载体形式出版外,中华医学会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刊用的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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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来稿请寄本刊编辑部,不要寄给个人。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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